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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指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劳务输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

为进一步结合社会需求和广大劳动者的要求,我中心积极与呼和浩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于1999年被正式批准为呼市地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并于2002年被指定为呼市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单位。目前,我中心开办的初、中级职业资格培训项目有:计算机操作员、物业管理员、家政服务、护理员、足部按摩师、客房服务员、餐厅服务员。以上各类培训结束后,均颁发由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结业证书,若经考试鉴定合格者还可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我中心在举办培训的同时还特别重视社会效应。2004年10月我中心免费为40名“4050”下岗人员进行了电脑初级培训,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颁发国家统一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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